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,直属各单位,北京中医药大学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,我局制定了《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管理办法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
2025年6月19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